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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央廣網北京6月26日消息(記者侯艷 劉樂 沈靜文)據中國之聲《全國新聞聯播》報道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今天(26日)下午分組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。與會人員就加強食品安全監管、進一步提高企業違法成本提出意見和建議。
  任茂東委員在就食品安全法所做的調研中發現,部分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在工作中存在“三重三輕”的問題。
  任茂東:重審批輕管理,重形式上的檢查輕實質的檢查,重罰款輕服務。
  為此,任茂東委員建議,建立由下而上的問責制。
  任茂東:增加規定,消費者或者其委托人、或律師有權追究管理者的民事責任。不僅追究企業的責任,同時追究監管人員的民事賠償責任。
  現行法律規定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,其工作職責由國務院規定。嚴雋琪副委員長、馮淑萍委員等建議將其工作職責在法律中予以明確。
  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、三全集團董事長陳澤民:食品安全,是生產出來的,不是檢查出來的。我們應該從源頭抓起。只要我飼養是規範的,生產是規範的,最後檢測不檢測都是保險的,這才是對的。如果我們的監管部門是去應對事後的檢測,那麼你防不勝防,總有漏掉的。
  草案進一步加大了違法處罰力度,但白志健、黃潤秋等多位委員認為仍然不足以震懾違法企業,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趙靜建議取消罰款最高上限。  (原標題: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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